教育再公共化聯盟/青年安居向前行/活動介紹: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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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安居向前行」系列論壇,邀請專家學者與民衆一同討論社會議題内涵和可能解方,形成能影響政策的倡議。 | 「青年安居向前行」系列論壇,邀請專家學者與民衆一同討論社會議題内涵和可能解方,形成能影響政策的倡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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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 (四) 18:57的最新修訂版本
前言
一個社會能將教育視為公共服務,並保障國民能夠擁有投資自我的基本條件,此種社會才能使不同世代安居樂業。
教育同時是推進社會進步的基礎,且不僅只發生在學校,社會結構與社會議題也大大影響教育體制。
曾幾何時,就業、住房以及健康等維持生命的基本面向,竟成為當代年輕人的壓力來源,不僅影響生活品質,甚至決定了職業生涯的發展。
要讓台灣成為安居的社會的議題,從年齡最小的到最大的|公共托育、子女教育、終身學習、完善長照;從個人的到全體國民的|身心健康、尊嚴就業、基本收入;從區域議題到國防安全|人本交通、居住正義、全民國防,都遇上了重大的挑戰!
聯盟本著以教育公共化精神,提出「推進臺灣成為青年安居社會」訴求,我們強調以公民參與和網絡治理精神,提出當代青年所面臨的社會問題,為未來世代福祉而倡議,並辦理論壇以及活動,讓一般民眾能夠參與到公眾政策的治理裡面來,使得網絡能夠形成、公共治理的精神能夠凝聚、大眾的意見能夠被聽到,並且改變台灣社會政策的走向,只為了讓台灣社會朝著安居社會推進。
因此
青年安居向前行是什麼活動?
這是一個凝聚大家、討論公共事務、參與公共事務治理、推進臺灣成為青年安居社會、探討當代青年要面對的各項重大社會議題的活動。
「青年安居向前行」系列論壇,邀請專家學者與民衆一同討論社會議題内涵和可能解方,形成能影響政策的倡議。
這是第一場活動,我們討論三個議題,這次的主題是「尊嚴就業」、「居住正義」、「完善長照」我們邀請了三位重量級的嘉賓與我們一同談談「台灣的低薪問題」「長照剝削的解方」與「無家問題」能否透過政策改善。
摘要
年輕人只有工作權利受到保障,收入足夠的情形下,方有餘裕成家養育下一代。邀請台灣勞工陣線洪敬舒主任,和我們談談「勞動僱用資本」在台灣施行的可能性。
「高工時低薪資 」是目前就業環境的縮影。勞動者權益是否被完整保障,仍是末解之謎。邀請中央研究院 林凱衡博士,和我們盤點台灣高工時、低薪的勞動現況與解方。
引言
「平等就業環境」是一個重要的社會議題,尤其對年輕人而言更是關注的焦點。在當今的社會中,面對競爭激烈的就業市場,很多人會遇到因種族、性別、年齡等因素而遭受歧視的情況。這不僅傷害了受害者的尊嚴,也影響了整個社會的公平和穩定。我們的講座將探討如何打造一個平等就業的環境,並提供實際的解決方案,希望能為年輕人
講者介紹
林凱衡/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
洪敬舒/台灣勞工陣線研究部主任、社會團結經濟研究者
如何促進尊嚴就業?現有就業問題盤點 林凱衡
- 尊嚴就業(decent work)
- 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1999年在國際勞工大會提出:
「一個有生產收益的工作,在自由、平等、安全與尊嚴的條件下,權益受到保護,酬勞是足夠的,且有社會安全保障。」 - 尊嚴就業需要:收入保障、工時保障、訓練、就業、性別平等、職業安全…
- 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1999年在國際勞工大會提出:
- 缺乏工會、勞工協商能力低落
- 工會法第 6 條
- 工會組織類型如下,但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工會:
- 一、企業工會:結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企業,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 二、產業工會:結合相關產業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 三、職業工會: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 工會法第 6 條
- 如何從資方拿回我們該有的餅?
- 政府現在做的:
- 提高公部門與相關部門人員薪資
- 薪資透明化
- 持續調整基本工資
- 強化勞動檢查制度
- 一例一休
- 還可以做甚麼?
- 擴大工會可組織對象,以及降低工會協商門檻(ex公務員可組工會、人數不用到1/2…)
- 訂定生活工資法,建立穩定調漲,且符合生活所需的基本工資機制
- 增加國定假日、有薪休假,或是周休三日(?)
- 政府現在做的:
尊嚴就業與非正規就業 洪敬舒
- 勞動的困境
- 勞動力的工具性-勞動被商品化(物)
- 效率面:彈性
- 成本面:利潤
- 勞動者的主體性-全人發展需求(人)
- 收入面:安全感
- 精神面:成就感
- 社會面:連帶感
- 勞動力的工具性-勞動被商品化(物)
- 勞動與貧窮
- 2021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為50.6萬元,年增1%
- 有高達68.31%受僱員工全年收入未達平均總薪資,比例創歷年新高。
- 工作貧窮推估
- 不穩定與非正規
- 不穩定工作(Precarious Employment)的聘僱目的是限制或減少永久性勞動力,最大程度提高彈性,將風險轉移給工人,其工作通常是非永久,臨時性,不安全,工人通常不受勞動法和社會保障的保護。(IMF)
- 工作強度越低,貧困的風險就越高。(OECD,2009)
- 當社會連帶遇上不穩定
- 社會保險制度:雇主-勞工-政府三方分擔的團結模式,依靠穩定就業環境與勞動報酬。
- 不完全覆蓋(不穩定就業)
- 給付不足(低薪)
- 消失的社區與社會資本
- 社區化網絡
- 強烈的社區連帶
- 女性為社交主力
- 草根社交網絡
- 家庭化網絡
- 教育、工時、雙薪
- 專業社團活動
- 公民參與增加
- 個人化網絡
- 經濟與時間壓力
- 不穩定就業與居住
- 社交參與降低
- 無網絡化
- 社會排除
- 工作貧窮惡化
- 社會連結消失
- 長工時、不穩定就業造成時間及經濟壓力,無法建構人際網絡的交流,再加上居住流動與都會擴張造成鄰里關係不穩定,導致社群關係的孤立,面臨風險時難以取得協助支持
- 社區化網絡
- 從非正規經濟向正規經濟轉型建議書,ILO R204(2015)
- 非正規經濟在各方面出現對工人的權利,包括工作中的基本原則和權利、社會保護、有尊嚴的工作條件、包容性發展和法治構成重大挑戰,並對永續企業的發展、公共收入和政府的行動範圍產生負面影響,特別是在經濟、社會和環境政策、機構的健全性和國內和國際市場的公平競爭方面
- 大多數人進入非正規經濟不是出於選擇,而是由於正規經濟中缺乏機會和其他謀生手段
- 從非正規經濟向正規經濟轉型對於實現包容性發展和實現人人享有尊嚴的工作至關重要…..需要採取緊急和適當的措施,使工人和經濟單位從非正規經濟過渡到正規經濟,同時確保在過渡期間保護和改善現有生計
- 雇主組織和工人組織在促進從非正規經濟向正規經濟轉型方面發揮著重要和積極的作用
- (a) 促進工人和經濟單位從非正規經濟向正規經濟轉型,同時尊重工人的基本權利並確保收入保障、生計和創業機會;
- (b) 促進正規經濟中企業和體面工作的創造、維護和可持續性,以及宏觀經濟、就業、社會保護和其他社會政策的一致性;和
- (c) 防止正規經濟工作職位的非正規化。
思考方向
- 擴大工會可組織對象,以及降低工會協商門檻→修訂工會法與團體協約法。
- 訂定生活工資法,建立生活工資標準與定期調整機制→最低工資法目前仍未送入立法院審查。
- 增加休假日→修訂勞基法,增加國定假日、有薪休假,或周休三日。
摘要
房價居高不下,別說買房,租房也愈來煎困難!除了租屋補助,政府還能做哪些事改善現況?邀請 OURS都市改革組織 彭揚凱秘書長,談談何種政策能解決當前居住正義困境。
引言
買不起房子,當租客的日子也愈漸艱辛!無法獲得適合的居住環境,是當前年輕人的一大煩惱。
然而政府租屋補助有用嗎?會不會成為推高房價居高不下的助力?問題是出在這嗎?其實有更深層的困境!
「居住正義」是一個日益受到重視的社會議題,尤其對年輕人而言更是關注重點。在我們的城市中,有很多人因為種種原因,無法獲得適合的居住環境。這不僅會影響他們的生活品質,更可能帶來長期的社會問題。我們的講座將探討居住正義的重要性,以及我們可以採取哪些行動,為促進居住正義而努力。如果您關心我們城市的未來,請加入我們,一起為居住正義發聲!
講者介紹
彭揚凱
OURs都市改革組織 秘書長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召集人
- 生不逢時的青年世代
- 居住困境-不安全感
- 跨不過的「住房階梯」
- 政策解方?
- 定位:社會投資,不同於過往「補貼」或「市場」邏輯
- 目標:居住安定感,營造多元、可負擔、有保障的居住選擇
- 對於20~30世代,買不起至少要能租的好,應優先聚焦「擴大健全租屋市場」。
- 對於30~40世代,高房價短期難解,於租屋到購屋間,嘗試供給「中間型」的居住選擇。
- 居住安定感的社會投資策略
- 主張1:擴大健全租屋市場
- 租屋租稅大社、租賃行為納管
推動房東「租稅大赦」,引導房東申報納管,根本解決涉及、領租補、抵稅問題,並補助品質安全改善。 - 降低租屋負擔、改善學生宿舍
提高租金支出抵扣額,強化學生住宿投資,減輕青年與學生租屋負擔。 - 引導空屋出租、鼓勵民間興辦租賃住宅
推動《囤房特別稅》,並搭配包租代管介入媒合,引導空屋出租擴大租屋供給。另透過都市規劃及稅賦機制,鼓勵民間業者興辦租賃住宅。
- 租屋租稅大社、租賃行為納管
- 主張2:可負擔居住導向都市開發
多元可負擔住宅供給,土地是重中之重、政府是關鍵角色。- 公有土地
翻轉土地財政思維,從「貨幣資產」收益轉向「公共性」創造,積極取得可負擔住宅。 - 民間土地
強調都市開發「社會價值」,運用發展權機制,引導民間興辦可負擔住宅。
- 公有土地
- 主張3:社宅可持續興辦
- 打造多元供給渠道
政府興辦+整開區分回+民間回饋租賃住宅 - 推動社宅輪候制
強化社會支持,反饋政策規劃 - 建立穩健補貼財源
- 中央房產稅收保障(最低)比例提撥
- 地方房產稅合理調整(連動統籌分配款)
- 打造多元供給渠道
思考方向
- 推動房東租稅大赦、促成租賃行為納管
- 開徵《囤房特別稅》,引導空屋出租使用
- 實施社宅輪候制,確保可持續興辦。
摘要
為了安養長輩而剝削照護者的尊嚴,是一種必然嗎?邀請長照權益監督聯盟、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陳正芬教授,與聽眾一同探討:生命如何尊嚴自主,台灣如何進入世代互助的超高齡社會。
引言
長期照護是絕大多數人會面臨到的問題,隨著人們平均壽命的增加與人口的老年化,台灣的扶養比已經翻了近三倍,有一天你會需要養你的父母親,以及未來有一天你需要的時候。這些不是個人能夠準備的來的事,而是這個社會會需要一起面對的大事,一個社會應該一起面對這種人生大事,而不是誰遇到了誰倒楣。這就稱為公共化。然而台灣社會準備好了嗎?做了哪些準備?現況如何?我們的社會又要如何提供足夠的長照資源?臺灣長照人力會不會陷入資源不足、剝削勞動人力、專業長照流失的性循環呢?
正芬老師告訴我們,有一種可能是,「透過讓生命能夠尊嚴自主,帶領台灣進入『世代互助的超高齡社會』」
講者介紹
陳正芬
長期照顧權益監督聯盟 召集人
中國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常務理事/政策委員會召集人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長期照護系教授
我國長期照顧的政策發展與轉變
- 什麼是長期照顧?
- 長期照顧需求的評估
- 需求評估常以下列二項為依據:
- 日常生活活動(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s)
- 洗澡、穿衣、上廁所、位移(上下床或椅子)、室內走動、和進食等日常生活必備的功能項目
- 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IADLs)
- 包含做輕鬆家事、洗衣、煮飯、購物、理財、室外走動、打電話、和遵醫囑服藥等在社區中獨居所必備的功能
- 日常生活活動(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s)
- 凡是因為健康的因素而無法執行這些活動項目,就視為身體功能障礙而需要長期照護
- 長期照顧是人類除了生、老、病、死之外第五種無可迴避的風險
- 需求評估常以下列二項為依據:
- 臺灣長期照顧政策的回顧
- 長期照顧保險之規劃立基於全民健保組織架構
- 長期照顧保險之辯論立基於全民健保組織架構
- 台灣長期照顧體系二十年來的變化
- 長期照顧2.0政策上路之後
- 長照2.0理念
- 長照服務給付與支付新制
-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成效
- 長照2.0改革成功之處
- 當前長期照顧的問題點
- 計算方式是任用一項服務即納入
- 未檢視長照服務提供與外籍看護工聘僱的連動關係
- 住宿式服務未被完整納入
- 較少將照顧服務涵蓋率與勞動參與率一併考量
- 未同時關注照顧接受者與家庭照顧者
- 現有長照2.0服務主要使用居家服務與日間照顧,這兩類服務對象主要為輕中度
- 家庭照顧者是一項人權議題
- 計算方式是任用一項服務即納入
- 面對 超高齡社會擔心什麼?可以做什麼?
- 家總倡議:新三不長照
- 不離職照顧
- 不必然自己照顧
- 家庭不失和
思考方向
- 完整納入住宿式服務選項
- 外籍看護工聘僱家庭完整納入服務體系
- 同時納入被照顧者與照顧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