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協力單位合作備忘錄: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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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協力單位合作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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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協力單位合作備忘錄==
 
==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協力單位合作備忘錄==
  
立備忘錄人:<u>中華民國振鐸學會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簡稱海星培力社群)</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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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備忘錄人:<u>'''中華民國振鐸學會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簡稱海星培力社群)'''</u> 
  
 
協力單位全名:<u>             </u> (以下簡稱乙方)  
 
協力單位全名:<u>             </u>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中華民國振鐸學會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以下簡稱甲方), 由教育自造者(簡稱自造者)組成,基於共同傳統,遵循社群決議,欲會同(乙方)合作發展教育自造者培力(以下簡稱本合作),雙方同意簽訂本合作備忘錄(以下稱本備忘錄),並同意下列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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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Br/> '''中華民國振鐸學會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以下簡稱甲方)''', 由教育自造者(簡稱自造者)組成,基於共同傳統,遵循社群決議,欲會同(乙方)合作發展教育自造者培力(以下簡稱本合作),雙方同意簽訂本合作備忘錄(以下稱本備忘錄),並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 合作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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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br/> 合作期間  
  
 
:自 □中華民國<u>   </u>年<u>   </u>月<u>   </u>日          □ 簽約日  
 
:自 □中華民國<u>   </u>年<u>   </u>月<u>   </u>日          □ 簽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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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中華民國<u>   </u>年<u>   </u>月<u>   </u>日          □ 終止日
 
:至 □中華民國<u>   </u>年<u>   </u>月<u>   </u>日          □ 終止日
  
'''第三條''' 合作項目 基於本合作雙方提供以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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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br/> 合作項目 基於本合作雙方提供以下資源
 
:甲方項目:
 
:甲方項目:
 
:□ 優先為乙方推薦之自造者組建培力梯次。
 
:□ 優先為乙方推薦之自造者組建培力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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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KE>'''第四條''' 培訓成果歸屬 甲乙雙方因合作培訓所產出成果及獲致之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以甲方 30 %,乙方 30 %,教育自造者40 %之比例共有之。</STRIKE>-->
 
<!--<STRIKE>'''第四條''' 培訓成果歸屬 甲乙雙方因合作培訓所產出成果及獲致之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以甲方 30 %,乙方 30 %,教育自造者40 %之比例共有之。</STRIKE>-->
  
'''第四條''' 保密義務 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其因本合作而知悉或持有之機密資料,且非經他方事前書面之同意,不得洩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該等保密義務於本備忘錄失效或終止後亦同。本條義務於本備忘錄屆期或終止後仍然有效,且接受方應依揭露方之要求銷毀或返還機密文件、物品、設備,不留存任何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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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br/>保密義務 <br/>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其因本合作而知悉或持有之機密資料,且非經他方事前書面之同意,不得洩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該等保密義務於本備忘錄失效或終止後亦同。本條義務於本備忘錄屆期或終止後仍然有效,且接受方應依揭露方之要求銷毀或返還機密文件、物品、設備,不留存任何備份。
  
'''第五條''' 智慧財產權  <br/>一、雙方除另有書面同意外,不因本合作關係而當然授權或讓予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 營業秘密、技術秘竅(KNOW-HOW)、其他智慧財產權或其他財產權予他方。<Br/>二、雙方保證其所提供之文件資訊絕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任一方因使用前述之文件資訊而導致被訴或被請求時,由可歸責之一方負責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經判決確定之訴訟費與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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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br/>智慧財產權  <br/>一、雙方除另有書面同意外,不因本合作關係而當然授權或讓予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 營業秘密、技術秘竅(KNOW-HOW)、其他智慧財產權或其他財產權予他方。<Br/>二、雙方保證其所提供之文件資訊絕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任一方因使用前述之文件資訊而導致被訴或被請求時,由可歸責之一方負責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經判決確定之訴訟費與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失)。
  
'''第六條''' 修改與終止 本備忘錄未盡事宜,由雙方本於誠信原則協商之;如需增刪或修改,非經雙方當事人以書面協議方式為之,不生效力。任一方擬終止本備忘錄,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他方,惟本備忘錄終止後,並不影響保密義務與智慧財產權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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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br/> 修改與終止 本備忘錄未盡事宜,由雙方本於誠信原則協商之;如需增刪或修改,非經雙方當事人以書面協議方式為之,不生效力。任一方擬終止本備忘錄,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他方,惟本備忘錄終止後,並不影響保密義務與智慧財產權之效力。
  
'''第七條''' 費用與責任分擔方式 在本備忘錄有效期間內,任一方對於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所發生的經費與責任,均應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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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br/> 費用與責任分擔方式 在本備忘錄有效期間內,任一方對於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所發生的經費與責任,均應自行負擔。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備忘錄未定事宜,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及商業習慣共同協議解決,若仍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之。如因本備忘錄爭議涉訟時,應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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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br/> 爭議解決方式 本備忘錄未定事宜,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及商業習慣共同協議解決,若仍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之。如因本備忘錄爭議涉訟時,應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九條''' 附則 本備忘錄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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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br/> 附則 <br/> 本備忘錄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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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甲方'''  
  
法人代表:<u>中華民國振鐸學會</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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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u>'''中華民國振鐸學會'''</u>
  
社群代表:<u>周樂生</u><font color="gray">(外事組招集人)</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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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代表:<u>'''周樂生</u><font color="gray">(外事組召集人)'''</font>
  
 
計畫主持人: <u>         </u>(簽名或蓋章)  
 
計畫主持人: <u>         </u>(簽名或蓋章)  

2020年7月10日 (五) 10:47的修訂版本



目錄

壹、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簡介………………………………… 1

貳、給協力單位的說明………………………………………… 4

參、協力單位合作備忘錄……………………………………… 5

肆、Q & A ……………………………………………………… 6


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簡介

「班本」的定義:以一個小的自主學習社群為中心來規畫課程、教學、評量。

海星培力的七大階段

  1. 簡易面談的作用:
    • 向報名者說明本社群與年度計畫:
      1. 培力七階段
      2. 社群傳統
      3. 培力特點
        • 學員需要負擔的時間與金錢
      4. 價值觀
        • 相信「每個『普通人』都能透過合作,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學習」。背後是相信「每個人天生都有能力:去調動身邊可用的資源,以解決他所面臨的任何問題」。
        • 共享: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 剛好比最好更好。
        • 公平分擔,平等書寫。
        • 營利不以機密性與授權金為基礎:苦力模式優先為印鈔機模式。
        • 謹慎面對名利。
    • 進行「自我診斷+雙向選擇」,目標有兩個:
      1. 新成員自我診斷其需求和風格否適合加入海星培力,以降低新成員因誤解而浪費自己時間、金錢風險。
      2. 新成員和原有成員之間進行雙向討論,增進相互了解與默契。
  2. 共識營——讓學員「自組織」並建立治理架構,以俾決定:
    • 組課共學簡則與場域修練簡則
    • 定期會議的日期與決議有效額數。
  3. 組課共學
    • 18小時為一學分。每門組課,以0.5學分為單位,可以非整數學分開課。
    • 參與並完成「海星增殖」為一學分。要「完成」而不是「成功」。
    • 簡易面談日期開始,達成以下要件者為成熟海星:
      1. 兩年內修畢 5 學分,以維持一定的學習強度與密度。於小海星變成成熟海星的階段,必要時能將培力時程延長到三年
      2. 發起組課(擔任課主)超過兩學分。
      3. 完成場域修練。
      4. 完成成果發表。
    • 每門組課有惟一 ID ,形成自己的線上記帳介面,而且必須記帳。
    • 每門的組課的收支,以「自給自足,公平分擔」為原則。
    • 每個人在記帳系統中都有個人收支的辨識欄位。
    • 漸漸讓海星「記帳服務」成為「跨校選修/記帳服務」的「子集」。
    • 每門組課至少三人可以成課,可收外修生,須要兩位課主(組課發起人),其中一位必須是海星一期的成員。組課成功且開課後,如課主退出或學員退選,導致低於成課門檻,組課如仍依組課文件規範完成,學分不應因此失效。
  4. 場域修練:
    • 與組課共學同步進行
    • 滿 120 小時數
    • 場域含:
      1. 治理會議通過的各項教育社運倡議。
      2. 台灣實驗教育三法」或「具教育實驗精神」,「籌備中」或「運行中」的學校、機構或團體。
      3. 「教學經驗三年以上之達人」。
      4. 「其他學員之公開觀課議課」。
  5. 組課典藏與學習履歷完成
    • 對組課與學習歷程進行準永久性保存:硬體/軟體/資料三者分離,資料定期自動備份,定期異地備份
    • 對「學習大規模重新洗牌」進行當代適應
    • 與部分社大合作融通學習認證
    • 讓學習垂直發展:小海星、成熟海星(一級教育自造者)、精熟海星(二級教育自造者)、裁判海星(三級教育自造者)
    • 讓學習水平發展:學分標籤,初期標籤數小於組課總數。
  6. 成果發表
    • 培養社群成員日後帶領或指導同學辦理「成果發表」的能力。
    • 反思並整理組課共學與場域修練的學習進益。
    • 維持社群培力的水準。
  7. 海星增殖
    • 讓社群培力能生生不息。
    • 為實驗教育、社區大學、學前教育、教師進修的新典範發展提供人才。

「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傳統芻議」:

  1. 教育自造者的成長應列我們的首要目的
  2. 整個社群應維持學習資源與資訊的共享,讓社群成員平等取得
  3. 我們之中的領袖受委託的僕人
  4. 每一群別應是自治的,但影響到其他群別或整個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者為例外。
  5. 每一個群別應儘量自給自足
  6. 每一個群別應儘量以工作圈模式維持分工的彈性,但服務中心可以雇用專門的工作人員。
  7. 組課共學應該是各群別重要的學習方式。
  8. 自主學習應該是各群別重視的學習風格。
  9. 任一群別不應認可或允許外界的機構使用「教育自造者培力」的名字,以免因為益將我們推離首要目的。
  10. 我們的公共關係政策是建基於吸引新人參與,而非為自我宣傳

培力特點

自主學習典範的四大元素

  1. 目標在培養能帶領自主學習的「資深學習者」(類似傳統教學典範中的老師)。
  2. 希望「組課群學」成為一種生活方式及學習習慣。
  3. 是一種學習典範的轉移,希望用來改善實驗教育、教師進修、終身學習、學前教育:
    • 技術選項:教導同學善用 OST ,增加同學組課的成功機會。
    • 人際關係:
      1. 老師與同學的不對稱性下降,轉變成資深學習者與資淺學習者的關係:陪伴、嚮導、教練
      2. 以「學習公社」的關係進行群學
      3. 反「外部化」,即權責相符
    • 意識形態——「行動者思維」與「公共性」:
      1. 相信「每個『普通人』都能透過合作,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學習」。背後是相信「每個人天生都有能力:去調動身邊可用的資源,以解決他所面臨的任何問題」。
      2. 共享: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3. 剛好比最好更好。
    • 正因為是一種學習典範的轉移,所以:
      1. 傳統教學典範練得再利害,也不會因此進入自主學習典範。
      2. 必須技術選項、人際關係、意識形態同時使用新典範才會成功,如果其中一樣走新典範,另二者沿用舊典範,就很難成功。
  4. 是一段「自我培力」,不是別人培力你,而是你培力自己。但也因此,完成率大約只能到六成。
  5. 落實「教育的自造精神」:回歸本質,自主學習可以這樣單純:每個「普通人」都能透過合作,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學習。
    日後相信你的學生:「每個人天生都有能力去調動身邊可用的資源,以解決他所面臨的任何問題」(成敗另說)。
  6. 自主學習:
    • 要儘量拉高同學的高度,減低老師和同學之間的不對稱性。不要老想著做同學們的英雄,讓同學做自己的英雄。成就自主學習的是學習者對自身的看重,繼而引發的主動與認真。
    • 少做「外銷派」,專門外銷大道理給同學實踐,自己不實踐。老師自己有組課的經驗,日後才會認同同學組課,也才會知道怎麼陪伴同學組課。
    • 認為老師是資深學習者,同學是資淺學習者,雙方是合作共學的。進一步降低兩者之間的「不對稱性」。
    • 學員「自組織」,而不是學員被人家組織。
  7. 是「群學」不只是自學,海星培力是以社群為依托的「群學」學習模式:
    • 水平方向的合作,群學會使一個人進入以下狀態:
      1. 思考方式會由「獨自思考模式」切換到「討論模式」:
        • 要求自己的想法能清楚到可以解釋給同伴聽,而且讓他聽懂。
        • 伙伴之間會相互聆聽並產生聯繫。
      2. 相互糾錯:伙伴之間會有思考、見解、特質、專長等多樣性,互補之後才能加大,缺點減少。
      3. 分工合作:老天給一個人兩份本事,也沒有給人兩份時間。但伙伴們平行推動工作的不同部分,就能成就更大的事情。
      4. 資訊識讀的可靠性提高。
    • 垂直方向的合作:
      1. 梯次如屋瓦般交疊式展開 ,如圖:,前一梯次的後半會重疊於後一梯次的前半。
      2. 海星社群中有經驗前輩:如觀課帶領與發表諮詢。
      3. 垂直發展:小海星、成熟海星(一級教育自造者)、精熟海星(二級教育自造者)、裁判海星(三級教育自造者)。
    • 網絡與協作:是一個個小的「學習公社」(大陸安格稱之為「學習社區」),在學習、經濟、生活三方面協作。
      1. 學習協作:找到學習需求相近的伙伴,一起群學。
      2. 經濟協作:對於學習的支出,伙伴之間「自給自足,公平分擔」。
      3. 生活協作:伙伴之間彼此將「組課共學」排到自己生活順位的前十名,不然組課會失敗。
    • 由協力單位構成支持網絡。
    • 每一門組課都要上跨校選修系統,都是一次對社會的說明與接觸。
    • 組課內容以 CC 3.0 授權釋出,是與天下人共學,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8. 平價的金錢負荷:
    • 公基金:每人約 3000 台幣,用於如共識營、雲端平台、策劃海星增殖等活動。
    • 組課的費用依始祖海星 13 門組課的經驗值,90小時約為 7650 元。
  9. 足量的新典範浸潤:兩年內要完成 90 小時的組課,144 小時的場域修練,1次成果發表。
  10. 對組課與社群成員的學習歷程進行「準永久性典藏」。
    • 是對「學習大規模重洗牌」的當代適應。
    • 垂直發展:小海星、成熟海星(一級教育自造者)、精熟海星(二級教育自造者)、裁判海星(三級教育自造者)
    • 水平發展:用學分標籤來支援體制學校、實驗教育、終身學習、學前教育…的教師進修或人才培力,初期標籤數小於組課總數。
    -----在學習生態系方面的改變-----
  11. 無界學習與開門辦教育:學習無處不在,不是只在教室裡學習。可以用「行動學習」鍛練同學拆解並解決問題的能力。
    如果只有到處都可以安排學習活動,那還是「無界學習」;如果同時包含「移地」、「學習者策畫」、「群學」三個元素,那就進階到「行動學習」了。
    「無界學習」包含了「行動學習」。
  12. 同村共養教育

學習典範的轉移

是一種學習典範的轉移,可用來改善實驗教育、教師進修、終身學習、學前教育:

  • 技術選項:教導同學善用 OST ,增加同學組課的成功機會。
  • 人際關係:
    1. 老師與同學的不對稱性下降
    2. 以「學習公社」的關係進行群學
    3. 反「外部化」
  • 意識形態——「行動者思維」與「公共性」:
    1. 相信「每個『普通人』都能透過合作,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學習」。背後是相信「每個人天生都有能力:去調動身邊可用的資源,以解決他所面臨的任何問題」。
    2. 學習資源共享: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 CC 3.0 授權
      • 組課的準永久性典藏
    3. 剛好比最好更好。


比較簡表

海星式中心式
重擊任一單位,系統無傷重擊中樞,系統終結
分工機動重組,混搭明確講師,行政,學員三者區分
自籌經費須外力才能養活
彼此直接連繫透過中樞中介聯繫
發展呈幾何級數發展呈線性模式
工作圈模式較科層


給協力單位的說明

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 簡稱 海星培力社群 或 海星培力
這是一段「自我培力」,不是別人培力你,而是你培力自己。透過落實「教育的自造精神」,讓每個教育者與學習者回歸自主學習的單純本質,每個「普通人」都經歷合作、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學習經驗,藉此驗證你的學生也可以做得到:「每個人天生都有能力去調動身邊可用的資源,以解決他所面臨的任何問題」。
社群學員是「自組織」,而不是被領導組織;自己要主動實踐,少外銷大道理給別人實踐;社群希望教育者自己有組課的經驗,日後才會認同同學組課,也才會知道怎麼陪伴同學組課。社群認為教師是資深學習者,同學是資淺學習者,雙方是合作共學的。

培力社群是一個群學團體,是一個個小的「學習公社」,在學習、經濟、生活三方面協作。
學習協作:找到學習需求相近的夥伴,一起群學。
經濟協作:對於學習的支出,夥伴之間「自給自足,公平分擔」。
生活協作:夥伴之間彼此將「組課共學」排到自己生活中。

協力單位須提供聯絡窗口,一定要有 email 和手機,透過以下方式幫助海星培力社群:

  1. 提供折扣或免費的場地、設備、勞務。
  2. 接受學員參訪。
  3. 提供各種達人的人脈,幫助學員進行「組課」。
  4. 提供學員「場域修練」的機會。
  5. 提供學員「成果發表」的場域。
  6. 參與組課典藏。
  7. 提供廣宣通路,幫助海星培力吸引新人參與海星增殖。
  8. 直接贊助海星培力經費,或贊助海星培力學員公積金、組課開銷。

我們對協力單位有以下義務:

  1. 如向社群推荐學員,社群應優先為其組建培力梯次。
  2. 對培力的各階段過程我們會和各協力單位保持溝通。
  3. 協助其贊助學員完成「如何改善各贊助團體現況的實踐計畫」。



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協力單位合作備忘錄

立備忘錄人:中華民國振鐸學會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簡稱海星培力社群) 

協力單位全名: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中華民國振鐸學會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以下簡稱甲方), 由教育自造者(簡稱自造者)組成,基於共同傳統,遵循社群決議,欲會同(乙方)合作發展教育自造者培力(以下簡稱本合作),雙方同意簽訂本合作備忘錄(以下稱本備忘錄),並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
合作期間

自 □中華民國         日 □ 簽約日
至 □中華民國         日 □ 終止日

第三條
合作項目 基於本合作雙方提供以下資源

甲方項目:
□ 優先為乙方推薦之自造者組建培力梯次。
□ 建構溝通平台與乙方保持暢通聯繫。
□ 其他:   (內容須提到成員例會討論並通過)
乙方項目:
□ 提供折扣或免費的場地、設備、勞務: 
□ 接受參訪
□ 協助組課    
□ 提供自造者「場域修練」的機會。
□ 參與組課典藏。
□ 提供廣宣通路,幫助海星培力吸引新人參與海星增殖。
□ 直接贊助甲方經費,或贊助自造者公積金、組課開銷。


第四條
保密義務
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其因本合作而知悉或持有之機密資料,且非經他方事前書面之同意,不得洩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該等保密義務於本備忘錄失效或終止後亦同。本條義務於本備忘錄屆期或終止後仍然有效,且接受方應依揭露方之要求銷毀或返還機密文件、物品、設備,不留存任何備份。

第五條
智慧財產權
一、雙方除另有書面同意外,不因本合作關係而當然授權或讓予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 營業秘密、技術秘竅(KNOW-HOW)、其他智慧財產權或其他財產權予他方。
二、雙方保證其所提供之文件資訊絕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任一方因使用前述之文件資訊而導致被訴或被請求時,由可歸責之一方負責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經判決確定之訴訟費與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失)。

第六條
修改與終止 本備忘錄未盡事宜,由雙方本於誠信原則協商之;如需增刪或修改,非經雙方當事人以書面協議方式為之,不生效力。任一方擬終止本備忘錄,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他方,惟本備忘錄終止後,並不影響保密義務與智慧財產權之效力。

第七條
費用與責任分擔方式 在本備忘錄有效期間內,任一方對於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所發生的經費與責任,均應自行負擔。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備忘錄未定事宜,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及商業習慣共同協議解決,若仍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之。如因本備忘錄爭議涉訟時,應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九條
附則
本備忘錄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中華民國振鐸學會推動教育自造者培力社群計劃

甲方

法人代表:中華民國振鐸學會

社群代表:周樂生(外事組召集人)

計畫主持人:       (簽名或蓋章)

聯絡人:       聯絡電話:      

Email:

地址:


乙方      (蓋章)

代 表 人:       (簽名或蓋章)

聯絡人:       聯絡電話:      

Email:

地址:

中 華 民 國            

Q&A

社群中每一門組課都要上跨校選修系統,都是一次對社會的說明與接觸。組課內容以 CC 3.0 授權釋出,是與天下人共學,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更多內容請參考以下網址:

  • 海星培力透過七個階段落實
    1. 簡易面談——向報名者說明本社群與年度計畫
    2. 共識營——讓學員「自組織」並建立治理架構
    3. 組課共學
    4. 場域修練
    5. 組課典藏與學習履歷完成
    6. 成果發表
    7. 海星增殖
培力的內在價值觀是利他共好的公共性與共享精神,社群長期發展希望要能廣泛支援各教育機構組織與工作者,所以也需要個教育機構組織支援個軟硬體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