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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class=nicetable class=c9 align=center> <tr> <th></th> <th>補助項目</th> <th>補助對象</th> <th>大致基準</th> <th>備註</th> </tr><tr> <td rowspan='5'>學<br/>習<br/>資<br/>源</td> <td>1.組課共學</td> <td>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td> <td rowspan=8> 1. 學校在現有的補助基準下外加 10%<br/> 2. 其他對象以每生每學期 1.2 萬為上限<br/> 3. 支應項目:出席費、諮詢費、鐘點費、<br/> 講座鐘點費、勞工保險費、勞工自行提撥<br/> 之退休金及代理教師或非公教人員平安保<br/> 險之保險費、印刷費、交通費、住宿費、<br/> 膳費、場地費、教材教具費、資料集費、<br/> 學生平安保險之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险補<br/> 充保險費及雜支,或其他相關必要費用。<br/> 4. 講師費提高到每節 2000 元 </td> <td></td> </tr><tr> <td>2.共組同好社團</td> <td>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td> <td> </td> </tr><tr> <td>3.開設適性選修課程</td> <td>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td> <td> </td> </tr><tr> <td>4.專家、達/職人教學支援</td> <td>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td> <td> </td> </tr><tr> <td>5.場域實習</td> <td>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td> <td> </td> </tr><tr> <td rowspan='3'> 輔<br/>導<br/>資<br/>源 </td> <td>1.聘用專業輔導人士</td> <td>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td> <td> </td> </tr><tr> <td>2.輔導師資養成/增能研習(輔導人才增能研習)</td> <td>實驗教育學校 / 機構 / 團體</td> <td> </td> </tr><tr> <td>3.特殊療育(如藝術治療)課程、活動</td> <td>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td> <td> </td> </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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