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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24-06-02 誰來監督大立委? 摘要:
Tag: 社運;政府治理 記者陳政宇/特稿 國會擴權惡法,猶如掀開潘朵拉的盒子,百弊叢生。若立委毫無節制地追求擴權,卻不顧權責相符的自律機制,將難防各種濫權自肥的亂象。該如何有效監督此等「國會權貴」?萬幸的是,潘朵拉之盒尚留一絲希望,全台民眾爭相發起「藐視國會」,此乃對最高且真正民意之反撲。 人民將選票交付立委,寄望能專業問政、監督國政,帶領國家進步。但實情是,許多立委背後政商關係綿密,提案修法亦牽動龐大利益結構,互利共生堪稱常態。故須要求立委謹守本分、遵循「利益迴避」。觀諸世界主要民主國家,同樣對國會議員利益衝突設有嚴謹規範。 現行「立法委員行為法」雖明定立委行使職權應迴避利害關係人攸關的議案審議及表決;但若立委未利益迴避,規範條文疲軟無力、缺乏相關罰則。民進黨團修法主張將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在藍白以席次輾壓下,該草案仍躺在司法委員會。 國會自律規範形同具文,在野黨仍舊貪婪,不惜以黑箱程序、違憲法案,力圖擴權。例如其中的「查水表條款」,立委可要求企業、團體及一般民眾交出資料、接受調查詢問,連調閱監察或司法機關偵查中的案件都能插手,若不服從就可能被罰錢坐牢。如若立委基於私利,卻未規定任何連帶責任或相關處罰。 在司法上,立委很可能基於「選民服務」,得以調閱卷宗、形同干預偵審過程,甚或是攸關本人、親友或金主的相關案件,均有左右結果的可能。在商業上,企業恐遭立委威脅勒索,被迫交出商業機密或研發技術,甚或內線交易。在公共利益上,面對千億、兆元工程大案的肥肉,更難防不肖立委上下其手。 若對國家利益圖謀「自肥」,立委還可能涉嫌介入軍火商紛爭、外洩潛艦計畫機密,或拿外交機密文件在媒體前作秀;更有甚者,堂而皇之地到中國「進貢」。不禁令人懷疑中國是否為這次修法幕後黑手。由此可見,擴權惡法實為國家大患,民眾必須警醒監督、慎防國會專橫妄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