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教育經費研究小組

出自跨校選修
於 2026年9月23日 (三) 00:31 由 丁志仁討論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決議清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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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則草案

  1. 本小組名稱為「高雄市教育經費研究小組」(本簡則中簡稱高經研),不申請登記立案。目標有二:
    (1)研究高雄市政府教育之預決算,憑此提出對高雄市教育治理之意見,並推動之。
    (2)聯絡台灣其他縣市之教育經費研究組織,共謀台灣教育之發展。
  2. 本小組以成員、贊助者、職員、志工、友人共同構成工作生態系。
    (1)成員定期例會,議決行動、處分財產。
    (2)現行贊助者於一定期間內贊助本小組財務或勞務,並得列席定期例會。
    (3)曾經贊助者曾為現行贊助者,但已終止贊助行為,得列席定期例會。
    (4)職員受領報酬,並依成員決議履行工作。
    (5)志工無償服務於成員決議之工作。
    (6)友人為與高經研有相同目標之個人或團體,得列席定期例會,並與高經研協力推動目標。
  3. 志工團由參加高經研之「志工個人」組成,志工團本於民主原則自治
    • 志工團參與例會,每五人為一表決權,由一位志工代表。
    • 志工團互選一人為團長,協調諸工作圈、議決權代表人。
  4. 高經研設召集人一名,為無給職。對外代表本高經研,對內召集例會;設執行秘書一名,負責日常工作之推進。召集人與執行秘書於高經研例會中推舉,改選時亦同;其推動工作應遵守例會決議。
  5. 高經研例會以每兩個月召開一次為原則,由召集人召集,議決高經研各項事宜。表決時成員各為一權。例會凡「志工個人」皆得參加,惟其表決權數依第三點之規定。
    例會之決議清單由執行秘書指定專人保管,凡成員皆得閱覽。
  6. 高經研以成員半數以上(含半數)與會,為有效開會額數。一般事宜議決,以相對多數通過;修改「簡則」或「處分財產」之議決,以成員半數以上(含半數)同意為通過。必要時得於線上討論與議決,惟決議須經下次例會追認。

決議清單草案:

  1. 高經研成員為:任懷鳴、李雅文、陳銘彬、張京玉、丁志仁。
  2. 高經研現行贊助者為:蕭典義,順地台灣福留子孫專案。
    蕭典義,賛助發動經費10萬中的2萬,另每月賛助1萬維持1年。
    順地台灣福留子孫專案,贊助80000元,用以建置AI代理,支援各縣市教育經費研究小組。
  3. 高經研選舉○○○為召集人,選舉○○○為執行秘書。
  4. 高經研延聘施采邑為助理,延聘孫緯家為 AI 代理工程師。
  5. 高經研以臺灣銀行新板分行,帳號:(004)243001010842,戶名:中華民國振鐸學會丁志仁,為當前專戶,專帳管理。
  6. 高經研派○○○參加 2026.10.28 「支持修改《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加強保障政府教育經費編列下限記者會」。
  7. 研議誠邀:張書懷、林合彥、林怡廷、林立傑、陳思翰、蘇仕文、許武龍諮詢 AI 代理建置。
  8. 研究可能贊助的個人、公司、團體,起草募款信。
  9. 研議舉辦高雄市教育財政論座談:
    • 對接中央各項補助,高市編列額度
    • 邀請市議員、立委參加
    • 可能的贊助者

建置 AI 代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