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動議或會後討論

出自跨校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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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議一:徵求 115 學年度全國實驗教育共識營「審議實務討論」伙伴。

動議與附議:丁志仁

說明:

  1. 115學年度實驗教育共識營時間地點是:10月7日(三)苗栗縣新港國中小活動中心(苗栗縣後龍鎮校椅二路168號,靠近高鐵站)。
  2. 下午 13:00~15:30(150 分鐘)安排「審議實務討論」,國教署延請丁丁、魏坤賓、吳明柱帶領分組討論。
  3. 丁丁在 9.18 已提議並說服魏坤賓、吳明柱、國教署,該大時段以 4組×3小時段 的 OST 形式進行,共 12 場次。每場次 40 分鐘,換場 5 分鐘。
  4. 由於絕大多數全國實驗教育審議相關人員沒有 OST 的參與經驗,丁丁爭取,國教署同意:
    • 再加一位催化員 X 。
    • 再增加 8~12 位有 OST 操作經驗者為助手。
  5. 12 場次助手的工作人員費 24000 元,交通費實報報銷。
  6. 每場次人員配置結構如下:
    • 丁丁、坤賓、明柱、X:主持人或催化員。
    • 一個文字記錄(助手):詳實記錄該場次的發言與脈絡。
    • 一個海報操作(助手):現場操作海報與便利貼。
  7. 此舉可以開始翻轉全國審議相關人員的文化。
  8. 全國最多 OST 操作經驗者在此,所以在此提出伙伴徵求動議。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