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教育經費研究小組」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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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經研'''延聘施采邑為助理,延聘孫緯家為 AI代理工程師。 | # '''高經研'''延聘施采邑為助理,延聘孫緯家為 AI代理工程師。 | ||
# '''高經研'''以臺灣銀行新板分行,帳號:(004)243001010842,戶名:中華民國振鐸學會丁志仁,為當前專戶,專帳管理。 | # '''高經研'''以臺灣銀行新板分行,帳號:(004)243001010842,戶名:中華民國振鐸學會丁志仁,為當前專戶,專帳管理。 | ||
| + | # '''高經研'''派○○○參加 2026.10.28 「支持修改《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加強保障政府教育經費編列下限記者會」。 | ||
於 2026年9月23日 (三) 00:16 的修訂
簡則草案
- 本小組名稱為「高雄市教育經費研究小組」(本簡則中簡稱高經研),不申請登記立案。目標有二:
(1)研究高雄市政府教育之預決算,憑此提出對高雄市教育治理之意見,並推動之。
(2)聯絡台灣其他縣市之教育經費研究組織,共謀台灣教育之發展。 - 本小組以成員、贊助者、職員、志工、友人共同構成工作生態系。
(1)成員定期例會,議決行動、處分財產。
(2)現行贊助者於一定期間內贊助本小組財務或勞務,並得列席定期例會。
(3)曾經贊助者曾為現行贊助者,但已終止贊助行為,得列席定期例會。
(4)職員受領報酬,並依成員決議履行工作。
(5)志工無償服務於成員決議之工作。
(6)友人為與高經研有相同目標之個人或團體,得列席定期例會,並與高經研協力推動目標。 - 志工團由參加高經研之「志工個人」組成,志工團本於民主原則自治。
- 志工團參與例會,每五人為一表決權,由一位志工代表。
- 志工團互選一人為團長,協調諸工作圈、議決權代表人。
- 本高經研設召集人一名,為無給職。對外代表本高經研,對內召集例會;設執行秘書一名,負責日常工作之推進。召集人與執行秘書於高經研例會中推舉,改選時亦同;其推動工作應遵守例會決議。
- 高經研例會以每兩個月召開一次為原則,由召集人召集,議決高經研各項事宜。表決時成員各為一權。例會凡「志工個人」皆得參加,惟其表決權數依第三點之規定。
例會之決議清單由執行秘書指定專人保管,凡成員皆得閱覽。 - 高經研以成員半數以上(含半數)與會,為有效開會額數。一般事宜議決,以相對多數通過;修改「簡則」或「處分財產」之議決,以成員半數以上(含半數)同意為通過。
決議清單草案:
- 高經研成員為:任懷鳴、李雅文、陳銘彬、張京玉、丁志仁。
- 高經研現行贊助者為:蕭典義,順地台灣福留子孫專案。
蕭典義,賛助發動經費10萬中的2萬,另每月賛助1萬維持1年。
順地台灣福留子孫專案,贊助80000元,用以建置AI代理,支援各縣市教育經費研究小組。 - 高經研選舉○○○為召集人,選舉○○○為執行秘書。
- 高經研延聘施采邑為助理,延聘孫緯家為 AI代理工程師。
- 高經研以臺灣銀行新板分行,帳號:(004)243001010842,戶名:中華民國振鐸學會丁志仁,為當前專戶,專帳管理。
- 高經研派○○○參加 2026.10.28 「支持修改《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加強保障政府教育經費編列下限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