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十一屆立委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案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王鴻薇
院總第 20 號 委員 提案第 11007206 號
案由:本院委員王鴻薇、廖偉翔、謝龍介、羅廷瑋等 18 人,鑑於近 年來通貨膨脹嚴重,我國教育經費卻增幅有限,111 年度「整 體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率,亦僅有 4.33% ,是民國 70 年以來的最低點;同年度「公部門」教育經費占 GDP 的比率,亦是民國 69 年以來最低,僅有 3.4%,教育經費 GDP 占比跌破 40 年來新低。為維持我國教育實施所需之經費 來源穩定,持續提升整體教育品質,提高教育預算投入比例之 法源依據,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 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比,由原百分之 二十三提高至百分之二十四,爰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111 年度「整體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率,亦僅有 4.33%,是民國 70 年 以來的最低點;同年度「公部門」教育經費占 GDP 的比率,亦是民國 69 年以來最低,僅有 3.4%,教育經費 GDP 占比跌破 40 年來新低。 :二、為維持我國教育實施所需之經費來源穩定,持續提升整體教育品質,提高教育預算投入比 例之法源依據,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 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比,由原百分之二十三提高至百分之二十四。